甘肃省工程系列农业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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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省工程系列农业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第二条本评价条件标准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农业工程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包括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才、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自由职业者),包括农机、水产、渔业、农业资源与环境工程、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测绘工程等)、设施农业、生物(工程、技术等)、食品
2、科学工程、农业信息管理等相关专业领域。第三条评价层级包括高级、中级、初级。其中高级职称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初级职称分设助理级和员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和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在按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各层级职称分别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正高级职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职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职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助理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第四条本专业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和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转正定级,由用人单位(无人事管理权的由单位主管部门)对其德、能、勤、绩
3、廉全面考核认定,不再由评委会评审。第五条农业工程专业高技能人才可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由用人单位(无人事管理权的单位由其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相应专业初级职称。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农业工程专业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须在本岗位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职称评价时视同为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班毕业生在职称评价时视同为大学专科学历,中级工班毕业
4、生在职称评价时视同为中专学历。第六条县(市、区)以下人才(含甘南州、临夏州州属单位)和艰苦条件单位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可按照甘肃省工程系列基层农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文件执行。鼓励基层单位和艰苦条件单位按本评价条件标准申报,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全省范围有效和全省基层范围有效职称。第七条本专业符合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评价办法人才,不受专业、学历、论文、台阶等限制,直接申报相应层级高级职称,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评审。第二章品德条件标准第八条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精神、科学精神,热爱三农”工作。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职业操守,严格遵守行业从业规范。坚持廉洁奉公、恪尽职守、诚实守信的职业准则。任现职以来,品德考核必须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且在单位公示无异议。第九条评价方式。品德考核由推荐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以定性评价为主,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对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道德模范等称号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申报。第十条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申报和评审环节存在业绩造假、暗箱操作、学术不端(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虚假挂名等不良行为的,正在申报的终止申报程序,已获职称资格的撤销职称资格、记入职称
6、评审诚信档案库,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第三章正高级工程师能力、业绩条件标准第一节能力条件标准第十一条专业能力。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实践经验丰富,科学实践能力强,学术造诣高,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应用并引领全省本专业科技发展的水平和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或关键技术突破,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解决农业工程领域重大技术难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主持完成农业生产中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适用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第十二条技术能力。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主持研制开
7、发的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通过审定(鉴定、认定、登记),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得到大规模应用;或主持完成省级以上部门下达的技术研究、技术改造、技术推广、规划设计、检测评估、农业工程建设等通过验收。(二)主持的农业农村重大工程、计划、项目或主持编写的农业农村重大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技术标准、质量安全标准及规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等,质量高、评审评价高、行业认可度高。(三)在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任务、农业重要灾害处置、农业智能装备研发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生生物保护等工作发挥了关键性技术支撑作用。(四)在
8、全国有影响的本专业研讨会、报告会、专题讲座、技术培训会等学术活动中提交高质量的学术报告或专题演讲;或发表的本专业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五)获省级以上表彰;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显著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的发明;或能够指导本专业相应副高职称人员的工作和学习,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贡献。第十三条基础学习能力与实践经历。具备本专业或相邻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任副高级职称满5年。第十四条知识更新能力。任现职以来,完成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年度学习任务。第十五条胜任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连
9、续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间断的,申报当年之前连续3个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及以上。任现职期间,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一)纪检监察部门审查调查未结束或受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政务处分期间的。(二)上年度评委会评审未通过,申报当年之前未取得新业绩的。(三)申报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弹性延迟退休期间的以及经批准退休的。第十六条学术水平能力。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或相邻相近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公开出版本专业或相邻相近专业专著1部以上;或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的智库成果(包括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政策建议等)获国家部委、省委
10、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采纳实施1项以上;或获省级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定额内人员)1次以上;或制订国家部委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前3名)或行业标准(前2名)1项以上。第十七条帮扶基层经历。除艰苦条件单位和各类企业外,其他省、市属单位中晋升高级职称的人才,必须有累计1年以上帮扶基层经历,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在脱贫攻坚或乡村振兴工作中,担任驻村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队员累计1年以上。或深入基层开展产业扶贫、乡村振兴包抓督导等专项工作任务累计3年以上。(二)在县以下基层对应单位帮扶服务或挂职累计1年以上。(三)被聘为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服务基层满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
11、合格及以上。(四)任现职以来,通过项目合作、专家服务、抓点示范、技术试验、兼职等多种形式到基层开展对应专业技术服务活动累计3年以上。第十八条对外交往能力。能熟练运用一门外语与国外同行进行交流,并能查阅外文书籍和资料。确实需要评价外语水平时,可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能力水平测试,或由评价机构或用人单位确定评价条件标准和评价方式。第十九条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本专业领域设计、分析、业务操作等。确实需要评价计算机水平时,可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计算机能力水平测试,或由评价机构或用人单位确定评价条件标准和评价方式。第二节正常晋升业绩条件标准第二十条任现职以来,达到下列第(一)款或第(
12、二)款条件标准之(一)达到下列条件标准1项并满足第(三)款“工作业绩必选项”要求:1 .国家级。获国家级表彰1次,参考其他专业技术业绩;或获国家级科技奖励一、二等奖(定额内人员)1次;或完成(前5名)国家科技部下达的国家级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参考其他专业技术业绩。2 .全国性。获国家部委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第1至4项业绩1项;或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前5名)1次,或获二等奖(前4名)1次,或获三等奖(前2名)1次;或完成国家部委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前3名)或行业标准(前2名)1项,参考其他专业技术业绩;或完成(前4名)国家部
13、委下达的全国性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3 .省级。获省委省政府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2项(其中第1至4项至少具备1项);或获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4名)1次、或二等奖(前3名)1次;或完成(前2名)省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实施的地方标准或省级有关部门发布实施的技术规范1项,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完成(前3名)省科技厅下达的省级重大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4 .其他。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一等奖(前7名)或获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6名)1次并获国家部委、省级科技奖励二、三等奖(定额内人员)任意1次;或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三等
14、奖(第1名)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二)达到下列条件标准3项并满足第(三)款“工作业绩必选项”要求:1 .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省部级科技奖励、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二等奖1次,或三等奖(前5名)1次;或获市厅级科技奖励、省农牧渔业丰收奖一、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1次。2 .参与完成(前6名)国家部委下达的全国性科研等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或完成(前3名)国家部委下达的农业工程技术改造、技术推广、调查监测等项目1项,通过国家部委或委托的第三方验收、评审,取得显著效益(以验收、评审、委托文件为准);或参与完成(前5名)省科技厅下达的省级重大项目1项,或完成(前2名)省
15、科技厅下达的省级其他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或完成(前3名)市厅级本专业重点科研项目2项,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登记。3 .主持完成省级重点人才项目或陇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项目1项,通过项目验收;或主持完成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业工程技术改造、技术推广、调查监测等项目2项,通过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验收、评审,取得显著效益(以验收、评审文件为准)。4 .获本专业全国技能竞赛一、二等奖1次;或全省技能竞赛一等奖1次、二等奖2次以上;或获全省技能竞赛技术能手称号4次以上。5 .参与完成(前2名)本专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计、新工艺、新品种等开发项目,项目转让技术交易额累计到账100万元(附
16、相关单位出具的验收报告、税务发票、审计报告等,下同)。6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发表被SCl(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国内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上述论文须与本专业相关。7 .独著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公开出版本专业或相邻相近专业学术专著或列入国家部委计划的教材1部以上;或合作完成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2万字或不少于4个技术章节。8 .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的1项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政策建议等智库成果获国家部委
17、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采纳实施。9 .获国家发明专利(前2名)2项;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并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上述专利必须与本专业相关。10 .培养指导至少3名中青年本学科专业人才(以单位安排培养计划为依据,下同),至少1名获市厅级以上科技奖励、表彰1次或在本专业全省技能竞赛中获奖;或累计培养指导50人取得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11 .获市级党委政府或省级工作部门表彰2次。12 .担任国内核心刊物主编、副主编3年以上;或担任高等院校特聘教授或客座教授5年以上;或入选全国本专业技术专家团队3年以上(以行业主管部门文件为准,下同)。以上业绩条件第1至
18、4项必须具备1项,每达到1次就计算为达到1项条件,第5至12项每项计算够1项后,超过部分不累计计算。(三)工作业绩必选项(以下均需提供文件通知、任务书、工作计划等相关证明材料)达到下列条件标准3项(企业人员、县乡属事业单位人员达到2项):1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计、新工艺、新品种1项以上。2 .参与制定市厅级以上发展规划或执笔起草县级以上有质量的规范性文件、专项工作方案、实施方案累计15份以上;或编写高质量技术指导方案或手册3份以上(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印发)。3 .参与处置重大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质量投诉等,提供技术指导;或参与对至少1个县(区)的产业包抓督导工作,按照时
19、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完成包抓督导任务。4 .在基层一线进行试验研究、技术指导、示范推广、农机具鉴定、质量调查监督、水生生物监测、种质资源调查等工作,累计时间300天以上,或驻村帮扶一年以上。5 .结合重点产业开展抓点示范工作,累计建成示范基地(点)20个以上(水产养殖基地3个以上),每个示范基地(点)面积100亩以上(水产养殖面积5亩以上),或累计建成示范基地(点)10个以上,每个示范基地(点)面积200亩以上。6 .参与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盐碱地综合治理等国家和省级资金补助项目或其他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新装备等推广工作,累计推广面积10万亩以上或设施渔业面积1万
20、平方米以上;或参与农业农村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累计100吨以上。7 .累计培训农民2000人次以上;或培训技术人员1000人次以上。8 .示范推广先进农业机械30台(套),完成试验示范面积1000亩以上;或鉴定农机产品30个或出具鉴定(检测)报告30份;或实验室工作人员检测样品3000份以上或编制签发检测报告50份以上。9 .累计指导绿色标准化基地建设面积10万亩;或累计指导认定“三品一标”农产品5个以上;或累计指导生产经营主体10家以上,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5000张以上。10 .专业技术工作表现突出,获国家部委通报表扬1次;或形成的先进适用技术被国家部委列为主推技术1项。第三节破格晋升业绩条件
21、标准第二十一条破格晋升。主要是指:不具备正常晋升规定学历、任职年限、总专业年限、以及专业明显不对口等条件,但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优异、科研成果丰硕、对本行业领域或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单破、双破、多破。1 .任职年限。破格申报职称的,须至少在低一级岗位聘用满3年。2 .业绩条件。破格申报人员须符合本评价条件第二十条正常晋升业绩贡献项数,之后每破1项再取得第(一)款1项和第(三)款1项,或第(二)款2项(其中4项至少具备1项)和第(三)款1项。3 格申报需2名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职称资格人员推荐。第四章高级工程师能力、业绩条件标准第一节能力条件标准第二十二条专业能力。系统
22、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应用本专业科技发展的水平和能力,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解决农业农村生产中复杂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参与完成农业生产中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适用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取得明显的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第二十三条技术能力。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参与研制开发的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通过审定(鉴定、认定、登记),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得到较大规模应用;或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部门下达的技术推广、技术改造、重大病虫疫情防控、农业资源保护利用、调查规划、检测评估等通过验收。(二)参与的农业农村重大工程、计划、项
23、目或参与编写的农业农村重大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技术标准、质量安全标准及规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等,质量高、评审评价高、行业认可度高。(三)在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任务、农业重要灾害处置、农业智能装备研发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生生物保护等工作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撑作用。(四)在全省有影响的本专业研讨会、报告会、专题讲座、技术培训会等学术活动中提交高质量的学术报告或专题演讲。(五)获市级党委政府或省级工作部门以上表彰;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具有较高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或指导、培养的中青年专业人才取得明显业绩。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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