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技术导则》(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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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CCS点击此处添加CCS号B64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64/TXXXX-2024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技术导则TechnicaIGuidelinesfortheDivisionofKeyAreasforSoiIErosionPreventionandContro(征求意见稿)(本草案完成时间:2025.06)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XXXX-XX-XX实施XXXX-XX-XX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基本原则25划分程序26划分方法37命名与编码48成果要求4附录A(规范性)水土
2、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工作流程5附录B(规范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划分定量指标及建议标准6附录C(资料性)宁夏XX县(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登记表7参考文献8-1刖S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宁夏水利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宁夏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总站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技术导则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的基本原则、划分程序、划分方法、命名与编码、成果要求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境内各县(区)级水土流失重
3、点防治的划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SL190-2007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718-2015水土流失危险程度分级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统称。3.2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土保持功能重要、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大,必须加强预防保护的区域。3.3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严重,亟需开展重点治理和提质增效,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区域。3.
4、4 林草覆盖率小流域(片区)内乔木林、灌木林、竹林与草地等林草植被面积之和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3.5 坡度占比小流域(片区)内地面坡度大于等于某一特定值的面积之和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3. 6水土流失面积占比小流域(片区)内水土流失面积之和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3.7 中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占比小流域(片区)内中度及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比例。3.8 水土流失危险程度植被遭到破坏或地表被扰动后,引起或加剧水土流失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的大小,划分为微度、轻度、中度、重度、极度5级。3.9 耕地园地占比小流域(片区)内用于农业耕作和经果林种植的面积之和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4基本原则水土流失重
5、点防治区划分应遵循以下原则:a)遵循上一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结果的原则,即县(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范围应与国家级、省级划分范围不重叠。b)与国土空间规划、经济发展规划相衔接的原则,即县(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要与地方经济发展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需求相结合。c)以小流域(片区)为基本单元划分的原则,必要时可对小流域(片区)作适当的切分调整,保持区内相似性和区间差异性。d)主导因素与综合性相结合、定性判定与定量判别相结合原则,既要考虑水土流失防治等主导因素,还要考虑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等综合性因素。e)县(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除应遵循本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f)考虑水土流失变化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县(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结果原则上五年修正一次。5划分程序5.1 资料收集与数据采集划分基础资料应包括以下三类:a)流域划分基本资料,如“小流域名录”等划分资料;b)基本单元定量指标资料,如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卫星影像、宁夏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数字高程DEM数据(分辨率不低于30m)等基本单元定量资料;c)定性因素资料,如各县(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规划等经济社会发展定性资料。5.2 水土流失危险程度分析按照水土流失危险程度分级标准(SL718-2015)进行分析判别。5.3 划分程序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程序如下:a)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
7、结合的方式划分。b)各县(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规范开展划分工作,形成初步成果后开展复核调整,征求县(区)级有关部门和乡镇意见,形成划分成果。c)自治区水利厅对县(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成果进行审核。d)县(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工作流程如附录A。6划分方法6.1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6.1.1 主要采用定性判定与定量判别相结合的方法。6.1. 2划分范围为辖区内除国家级及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定范围以外的区域。6.1.3 划分指标包括定性因素和定量指标两类。定性因素主要包括环境敏感因素、特定自然地理因素、特定土地利用现状因素、人口分布因素、治理迫切程度等。定量指标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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